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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智慧電網』微學程

修課注意事項

📌 修課重點

    ü  至少修滿 11學分

    ü  【基礎】、【核心】課程至少各修 1

    ü 【應用】課程至少修 2

    ü  至少 4學分須為非原主修科系課程

    ü  微學程課程學分得依規定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。

    ü  修畢規定課程且成績及格後,須主動申請微學程證書

    ü  選課前請確認課程類別及學分是否符合微學程規定。


    📌 課程認列版本

      ü  微學程課程認列將以學生申請修讀微學程時之課程版本為準

      ü  不同申請期間所適用之課程版本可能不同,請依申請時之版本確認修課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