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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智慧電網』微學程

修課注意事項

📌 修課重點

    ü  至少修滿 11學分。

    ü  【基礎】、【核心】課程至少各修 1門。

    ü 【應用】課程至少修 2門。

    ü  至少 4學分須為非原主修科系課程。

    ü  微學程課程學分得依規定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。

    ü  修畢規定課程且成績及格後,須主動申請微學程證書。

    ü  選課前請確認課程類別及學分是否符合微學程規定。

    ⚠️ 特別提醒:申請微學程≠直接完成修課

    申請微學程並經審核通過後,課程不會自動帶入課表,也不代表已完成修課。

    同學仍須於後續大學修課期間,依微學程規定自行選擇並修讀相關課程,完成規定之課程及學分且成績及格後,才可申請微學程證書。


    📌 課程認列版本

      ü  微學程課程認列將以學生申請修讀微學程時之課程版本為準。

      ü  不同申請期間所適用之課程版本可能不同,請依申請時之版本確認修課內容。

      📌 115-1學期申請者,課程認列以「 1150805版本 」為準。
     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tyW-WiVdE2xs-UoYp5FJ-06cdyaG-VNZ/view?usp=sharing


      📌其他跨域學習資訊

      相關規定、學程說明、負責學系及當學期開課情形,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:教務處 → 學生專區 → 跨域學習 → 跨院系學分學程總覽/學期開課總覽

      https://aa.isu.edu.tw/page/%E8%B7%A8%E5%9F%9F%E5%AD%B8%E7%BF%92-8gHMKTYa8Wx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