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法&課程
修課注意事項
📌 修課重點
ü 至少修滿 11學分。
ü 【基礎】、【核心】課程至少各修
1門。
ü 【應用】課程至少修
2門。
ü
至少 4學分須為非原主修科系課程。
ü
微學程課程學分得依規定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。
ü
修畢規定課程且成績及格後,須主動申請微學程證書。
ü
選課前請確認課程類別及學分是否符合微學程規定。
⚠️ 特別提醒:申請微學程≠直接完成修課
申請微學程並經審核通過後,課程不會自動帶入課表,也不代表已完成修課。
同學仍須於後續大學修課期間,依微學程規定自行選擇並修讀相關課程,完成規定之課程及學分且成績及格後,才可申請微學程證書。
📌 課程認列版本
ü
微學程課程認列將以學生申請修讀微學程時之課程版本為準。
ü 不同申請期間所適用之課程版本可能不同,請依申請時之版本確認修課內容。
📌 115-1學期申請者,課程認列以「 1150805版本 」為準。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tyW-WiVdE2xs-UoYp5FJ-06cdyaG-VNZ/view?usp=sharing
📌其他跨域學習資訊
相關規定、學程說明、負責學系及當學期開課情形,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:教務處 → 學生專區 → 跨域學習 → 跨院系學分學程總覽/學期開課總覽
https://aa.isu.edu.tw/page/%E8%B7%A8%E5%9F%9F%E5%AD%B8%E7%BF%92-8gHMKTYa8Wx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