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電機工程學系新生學分抵免作業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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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電機工程學系新生學分抵免公告
重點摘要:碩士班新生須於115年9月10日前完成學分抵免申請。
一、新生辦理事項
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於指定時段到校辦理,請提前與系辦聯繫。
- 作業時間:115年9月10日(星期四)17:00前
- 應備文件:請攜帶大學四年歷年成績單正本。
- 辦理方式:依照年級填寫紙本【碩士四年授課計畫表】,於最後簽名後送至系辦。
- 線上作業:於應用資訊系統完成學分抵免申請,並上傳成績單正本資料。
- 重要規定:學分抵免作業以一次為限,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或變更。